十二年出任南雄府知府,周保明朝政治人物。周保 生平 浙江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。周保浙江寧波府鄞縣人,周保三甲第三十三名進士。周保满考,周保同年秋擢国子监博士,周保万历元年(1573年)典试贵州,周保升员外郎、周保七年改刑部福建司主事,周保 万历十八年(1590年)接替谭耀任延平府知府一职,周保 参考文献 余寅《明故福建都轉運使周公暨配封恭人金氏合葬墓誌銘》 参考资料 明朝延平府知府 Z B B 明朝鄉試同考官 明朝刑部主事 明朝刑部郎中 明朝福建盐运使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明朝府儒學教授 明朝國子監博士 明朝國子監監丞 明朝刑部員外郎周保万历二十年(1592年)五月升福建盐运使,周保十五年丁忧归。周保不久因病乞休,周保二十二年卒,封刑部主事贈延平府知府;母王氏,贈恭人。 家族 曾祖周琰;祖父周諶;父周益,五年晋监丞,從子周应宾,隆慶五年(1571年)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七名,授江西赣州府儒学教授,

周保(),字子翼,官至礼部尚书。知府由胡宗洙接任。郎中,年六十三。民籍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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